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何时生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何时生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

1.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何时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财产分割协议成立时有效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会产生法律冲突:如果离婚登记前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成立时生效,那么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履行,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在自动出具离婚证时解除。 问题出现了,婚姻关系没有解除。怎么分财产?问题的根源在哪里?财产分割协议实际上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协议。 因为财产分割协议,无论是附在离婚协议上的,还是独立达成的,都包含一个前提,即“协议离婚的,财产按以下方式处理。” “据此,财产分割协议实际上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 而且附条件不同于《合同法》第45条规定的条件:必须存在,而不是当事人所附。 即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在条件满足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的唯一性在于其达成仍需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可以单方控制是否达成。 所以会出现一方可以单方使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约束力,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情况。 )生效条件何时达到,是离婚协议达成时还是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证时?应该是后者。 因为作为身份的变更,协议离婚虽然是以双方同意为基础,但其核心是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的确认,其履行是出具离婚证。 因此,财产分割协议生效条件达到的时间点是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证的时间点。 正因为财产分割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所以应当排除《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其生效,应当参照《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了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还体现在两个方面:双方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 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关于履行的规定。 然而,财产分割协议是不可执行的。 这不同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虽然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置内容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份协议是在法官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了司法审查。因此,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置部分具有强制执行性。 但是,财产分割协议不一样。法律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合法性的审查权,婚姻登记机关只是形式上的审查。 因为没有司法审查,所以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和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审查合法性。 其合法性得到确认的,可以在裁判文书形成后申请执行。 由以上可见,离婚诉讼中不得将财产分割的约定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因为这种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所以没有法律效力。 在这个问题上,可能有人会从另一个角度反驳。他们认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只是程序不同,但后果是一样的。因此,为解决双方财产问题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可以视为其生效条件的达成及其法律效力,应当按照其约定的内容进行财产分割。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这种观点误解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 在我国整个婚姻制度中,一方面,婚姻自由被视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应被剥夺。 另一方面,婚姻被认为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本要素。婚姻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国家应该对婚姻进行更多的控制。 基于此,婚姻法律制度必须在尊重婚姻自由和规范婚姻关系之间找到平衡点。 这种平衡在离婚问题上的体现是:一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只要当事人自愿离婚,法律原则上不会干涉。 另一方面,当双方在离婚问题上发生纠纷,无法自行解决时,法律从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强制判决。 前者主要体现在协议离婚制度中。 法律上对协议离婚的限制很少。只要双方愿意离婚,甚至不需要要求关系真的已经破裂。 后者主要体现在诉讼离婚制度上。 是否可以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具体规定来判断,不考虑单方意愿。 可见,婚姻法设置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制度,不仅仅是为了多一种程序选择,而是出于两种完全不同的价值考量。 因此,两种离婚制度是完全独立的,在具体程序上不能相互利用或混淆。 协议离婚的自愿原则贯穿于每个环节,包括财产分割。 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以以财产分割的名义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另一方(相比之下,诉讼离婚中,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只能因其他原因处理。 ) 协议离婚遵循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能独立于协议离婚,不能用于诉讼离婚。 用户咨询:离婚后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艾伦来自一个城市的村庄。他遇见了阿正,并于1999年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两个儿子。 2005年4月8日,因双方意见不合,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同意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大儿子由男方抚养,小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在某市某村拥有二层小楼170平方米,艾伦拥有分配给村里艾伦和阿正的宅基地120平方米。 后来,阿兰到当地村委会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宅基地无法过户,价值只有7万元左右 艾伦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解除财产分割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相对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行为后果等有违背自己意思的误解,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案中,艾伦和阿正通过协商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在订立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时,阿兰并不知道120平方米的宅基地不可转让且价值较低,导致阿兰与阿正共有的房产价值严重不平等。艾伦的行为是对协议主要内容的重大误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有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变更或者撤销。 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自成立之日起超过一年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艾伦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 结论:《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都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不仅要查明离婚是否自愿,还要查明子女和财产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处理得当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男女双方只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处置没有正当意见的情况下,婚姻登记处是不可能登记结婚的。 所以离婚登记后,实际上无法达成财产分割的协议。 更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相关法律问题,请关注离婚律师咨询网官网。我们有经验丰富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果你对婚姻法有什么疑问,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更多婚姻问题可在线咨询离婚律师>如何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如何避免物业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因为不公平而撤销吗?财产分割协会【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再婚后有效吗?写离婚财产协议时,要注意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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